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公告2024年84 号
因以下权利人原不动产权证丢失,现申请办理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将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满15个工作日后将予以办理。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申请。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结束日期 | 公告年份 | 公告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证号 | 面积 | 备注 |
2024/7/26 | 2024/8/12 | 2024 | 231 | 郑泽武 | 遂昌县妙高街道兴安华庭14幢602室 | 浙(2024)遂昌县不动产权第0002580号 | 建筑面积102.69㎡、土地面积7.22㎡ | 遗失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