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公告(2024年)14 号
时间:2024-03-27 10:20:47
来源:遂昌
因以下权利人原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现申请遗失公告。现将原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公告期满15个工作日后将予以办理注销。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申请。
公告开始日期 | 公告结束日期 | 公告年份 | 公告序号 | 抵押权利人 | 坐落 | 它项权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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