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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遂昌县人民政府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深化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03-10 16: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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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增创“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体制机制新优势,有力推动遂昌生态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和《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印发〈2022年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浙亩均办〔2022〕2号)等精神,我县在原《遂昌县深化“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实施办法》(遂政办发〔2021〕1号)文件基础上,结合实际,拟定了《遂昌县人民政府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深化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单位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印章。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4—2月4日;

二、联 系 人:郑肖丽,遂昌县经济商务局(古院路1号两山转化发展大厦A幢)经济运行科;

三、联系电话:0578—8529509(550625)

传真号码:0578—8122670

附件:《遂昌县人民政府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深化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遂昌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遂昌县经济商务局代章)

2023年1月3日


遂昌县人民政府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深化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增创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体制机制新优势,有力推动遂昌生态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和《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印发〈2022年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浙亩均办〔20222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深化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任务,精准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强化正向激励,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领域、优质企业集中,实现基于评价结果的企业服务、资源要素配置、产业政策引导等机制的全面完善落实。

二、评价范围

1.全县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上企业)。

2.全县范围内用地3亩(含)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下企业),入驻小微园的制造业企业。逐步对全县所有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开展综合评价。

3.原则上,工业企业以企业法人为单位进行评价。对单宗土地上存在多个工业企业法人的,以宗地为单位进行评价,租用企业数据合并计算。在评价范围内的承租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另行评价。特殊情况提交县亩均办联合审议后,可单独进行评价。

4.对工业企业集团,可采用县内母公司及为母公司服务的子公司合并的方式进行评价,其中,非工业企业相关指标数据不纳入统计。各企业共享评价结果。

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不参与评价。采矿业企业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三、评价指标

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分别设定评价指标。

(一)评价指标及权数

1.规上企业

亩均税收(30%)、亩均增加值(25%)、单位能耗增加值(15%)、单位排放增加值(10%)、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10%)、全员劳动生产率(10%)、加减分项。

2.规下企业

亩均税收(70%)、单位电耗税收(30%)。

(二)得分计算

1.指标计算公式

亩均税收(万元/亩)=税收实际贡献/用地面积

亩均增加值(万元/亩)=工业增加值/用地面积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研发经费支出/营业收入

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工业增加值/年平均职工人数

单位电耗税收(元/千瓦时)=税收实际贡献/全年用电量

2.指标基准值

规上企业各项指标基准值以《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最新版)分行业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采用参评规上企业该项指标平均值为准;规下企业亩均税收基准值、单位电耗税收基准值为参评规下企业的平均值。

3.指标得分

单项指标得分=该项指标数据/该项指标基准值*权数。对企业评价的各项数据均为上年度数。企业单项指标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权数分的1.5倍,最低分为零分。企业某项指标为负值或空缺的,该项得分为零;其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零的企业,单项指标得分为该项权数分。

4.加减分项

对企业符合下列情况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予以加分或减分,单个企业同一事项加分按就高原则,最高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1)当年度税收实际贡献超过500(含)万元加2分,超过 500万元部分每增加200万元加1分(不足200万元的按比例折算,下同),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2)当年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五星级企业分别加3分。当年度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加2分。当年评为省级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研究院等)的企业加2分。企业同一类型荣誉加分采取就高不重复原则。企业荣誉类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3)企业当年新引进A-F类高层次人才,A-D类每人加5分、E类每人加3分、F类每人加1分,新引进本科毕业生每3人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4)经备案的技改项目,当年技改实际投资额超过500(含)万元加1分,超过500万元部分每增加200万元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5)企业当年研发活动支出为0的减1分,当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超过500(含)万元加1分,超过500 万元部分每增加200万元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6)当年度完成股改企业加2分,报上市辅导加3分,上市发行加5分(同一年度三项不重复加分)。

7)安全生产减分标准:不执行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整改指令的每次扣2分(累计不超过6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在一年内受到两次(含)以上行政处罚的扣5分,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扣10分,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不得列入A类和B类。

8)环境污染事故减分标准: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每次扣2分(累计不超过6分),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造成较大影响,但未构成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扣5分,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扣10分,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不得列入A类和B类。

5.县亩均办联合评议。最高不超过5分。

四、类别设置

(一)评价分类

根据评价方法,按规上、规下分别计算出各个工业企业的绩效综合评价得分,按高到低排序,分为A、B、C、D四类。

1.A 类——优先发展类。

规上企业: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前25%(含)的企业;

2.B 类——提升发展类。

规上企业:综合评价得分排名25%—75%(含)的企业;

规下企业: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前50%(含)的企业。

3.C 类——帮扶转型类。

规上企业:综合评价得分排名75%—95%(含)的企业;

规下企业:综合评价得分排名50%—90%(含)的企业。

4.D 类——倒逼整治类。

规上企业:综合评价得分排名95%—100%的企业;

规下企业:综合评价得分排名90%—100%的企业。

(二)调档情况

1.当年企业进入上市辅导备案或报审阶段的直接列为A类。

2.当年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直接列为A类。

3.企业亩均税收高于100万元/亩的直接列为A类,低于参评规上企业平均值的不得列入A类。

4.行业整治专项行动中明确需要关停淘汰的企业、根据产业政策需要关停淘汰的企业、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企业可直接列入 D类。

5.占地15亩以上且建设期满2年而未上规的企业,不得列入B类。

6.规上企业下规的,当年度不得列入A、B类;新上规企业升规次年下规的,下调一档。

7.对建设期满(建设期满当年剩余时限不足6个月的,以第二年作为起始之年,下同)后的新企业、首次上规企业,原则上当年度不列入C类、D类。

8.原则上,自取得土地起3年以上仍未竣工投产的企业直接列为D类。

调档只在原评价基础上调整,不影响原各档之间企业分档比例,也不影响原各企业的排名。以上规定如有冲突,以规定在前的条款为准。出现提档、降档情况,不占用原分档比例名额。

五、评价过程

每年评价一次,于每年7月底前完成企业上一年度综合评价工作,并在遂昌发布及遂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1.数据收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和乡镇(街道)于每年3月底前核定工业企业上年度用地面积数据,并报送至县亩均办。税务等各相关部门于每年5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数据报送至县亩均办进行汇总。

2.数据初核。由县亩均办牵头核算评价数据,出具初评结果,并反馈至经开区管委会和乡镇(街道),由经开区管委会和乡镇(街道)通知参评企业进行数据核对。企业在接受评价的过程中存在故意瞒报、漏报、虚假填报、拒绝填报评价资料或不配合评价工作的,一经查实,直接列为D类。

3.初评公示。县亩均办根据评价办法对企业进行初步评价、提降档等规则调整和A、B、C、D分类,并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企业对分类有异议的,自公示之日起7天之内提出申请并将佐证材料提交至县亩均办,超过7天原则上不接受处理。

4.数据复核。在初评结果及企业反馈的基础上,由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确定参评企业的最终评价结果及分类。

5.结果公布。县亩均办将结果上报至县政府,经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后,在遂昌发布及遂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最终结果并抄送相关职能部门。

六、结果运用

根据企业综合评价得分,确定企业类别。综合排名分类作为企业在差别化用地、用能、排污、金融、财税、创新要素、信用评级等政策制定和应用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持续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企业集中,继续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

A 类企业:在政府性评奖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方面给予倾斜。优先给予项目核准备案,优先保障用地、用电、用气和排污需求;优先支持申报和享受财政奖励奖补政策;优先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并给予政策倾斜;重点保障企业金融服务,在企业信用评级、利率优惠、贷款准入、贷款授信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适当增设A类企业在信用评级中的加分参考因素;优先列入政府产业基金储备库;优先支持综合评价A类的规下企业进入小微企业园区发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参照省相关规定享受减免。

B 类企业:在政府性评奖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方面给予适当倾斜。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厂房、设备资源进行技改,对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在用地、用能、融资和人才引进、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参与用能指标和污染物排污权交易;鼓励支持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和技术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城镇土地使用税参照省相关规定享受减免。

C 类企业:支持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严格控制用能总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原则上不得新增指标;鼓励企业实施“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空间换地”,加快数字化转型和技术创新;原则上不予申报县级以上项目。

D 类企业:列为全县各项整治和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对象,不予核准和审批新的投资项目(节能减排、技改项目除外);严格落实执行省市差别化用电、用地、用能、金融等政策;严格限制新增用能,在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活动中依照相关规定予以限制;不享受当年度县级各项扶持政策。

上述政策,若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具体操作细则由相关职能部门另行制订。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府办、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县税务局、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供电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商务局。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与应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配强工作力量,增强工作主动性,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单位加强数据统计、核实和上报等工作,确保数据准确,为企业综合评价提供依据,负责落实评价结果运用的差别化措施。

县经济商务局负责“亩均论英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牵头部署数据采集和评价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企业实际用地面积抽查;负责公布评价结果和实施差别化政策措施的名单,并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落实差别化政策。

县发改局负责提供未完成年度节能降耗任务的企业名单;负责落实差别化用电、用气政策。

县科技局负责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等名单清册;负责落实差别化创新要素政策。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核企业出让用地数据;配合经济商务局开展企业实际用地面积抽查。

县建设局负责落实差别化用气政策。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一年内发生累计2人及以上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百八十日内两次或者一年内三次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企业名单。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企业登记信息、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企业名单。

县统计局负责核实规上企业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年平均职工人数、R&D经费支出、营业收入等相关数据;负责提供小升规、新升规的企业名单。

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负责提供企业排污数据、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突发事件企业名单;负责落实差别化排污政策。

县税务局负责提供企业实际入库税费、销售收入等数据;负责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

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负责提供上市、拟挂牌上市和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名单;负责牵头落实差别化金融政策。

县供电公司负责提供审核企业用电量数据;负责落实差别化电价收缴工作。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负责提供辖区内当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数据,核实确认企业实际用电量、实际用地面积和租赁情况;对企业评价数据和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初审,并形成审核意见上报;配合县经济商务局开展实地用地面积抽查;负责将综合评价公示、结果等有关情况及时通知企业,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负责落实差别化政策。

(三)做好基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数据统计和上报等工作,建好基础台账,为综合评价提供依据。各有关单位及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综合评价的各项基础工作,确保企业用地、用能、用电、用水、排污、销售、税收等数据的准确无误。对有异议、有争议的事项,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单位协调处理。要切实做好告知、公示等环节的工作,评价结果要及时进行公示、公布,确保企业的知情权,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厉处置,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宣传指导。各有关单位及乡镇(街道)要加大对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及应用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有关评价指标、政策措施的解读说明,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及时报道绩效综合评价应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优胜劣汰的发展氛围和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加快转型升级。

八、其他

本意见自202311日起实施。《遂昌县人民政府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遂政发〔20211号)同时废止。涉及其他相关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实施期内,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有变化的,参照上级新政实施。

 

附件1:综合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说明

附件2:遂昌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综合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说明

 

一、亩均增加值(单位:万元/亩)

亩均增加值=工业增加值/用地面积

用地面积:指企业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用地面积=有证面积+无证面积+租用面积-出租面积(提交审核认定)。其中:

(一)有证面积:是指工业企业经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已登记的土地证面积。新增土地在2年建设期+1年过渡期不纳入评价实际用地面积计算,企业自身原因延长的竣工期不予认可。

(二)无证面积:是指企业实际使用但未办理土地证的面积(包括违法用地面积)。

(三)租用面积:是指企业依法租赁取得的实际用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若企业租赁标准厂房或无法准确计算用地面积,则根据企业租赁的建筑面积与容积率之比准确计算用地面积;或采用以下计算方法:如果租赁的楼层共n层,本幢楼占地面积为m亩,企业共租用a层,公摊面积为b亩,企业租用土地面积计算公式为S=m/n*a+b亩。(公摊面积是指用地面积上未建的面积*租用面积占比)

二、亩均税收(单位:万元/亩)

亩均税收=税收实际贡献/用地面积

税收实际贡献:指企业上年度11日至1231日申报期税费“实际入库数”合计,即“净入库数”合计。“实际入库数”中包含 16项税(费)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中:增值税=增值税净入库税收+生产型出口企业实际核准的“免抵”税额。此外,核加一对一资源回收利废企业和即征即退税额。委托代征收入、稽查查补收入、滞纳金、罚款不计入企业税费实际入库基数。

三、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万元/吨标煤)

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四、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单位:万元/吨)

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核定的排污权

计算方法:核定的排污权指企业排污许可证或排污权证登载的许可排放量,以四类主要污染物许可排放量之和计算。

企业在评价年度受到环保处罚的,一次扣一分。

五、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单位:%

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研发经费支出/营业收入

六、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万元/·年)

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增加值/年平均职工人数

七、单位电耗税收(单位:万元/万千瓦时)

单位电耗税收=实缴税金/总用电量

总用电量:企业实际用电总量。若企业有多个电表,总用电量等于所有电表用电量之和。若多个企业共用一户电表的,每个企业按实际用电量填报,总用电量应该等于该户电表的用电量,鼓励企业实行“一企一户”。如企业因合用等原因对用电数据有异议,需提供情况说明,经所属乡镇(街道)审核意见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送至县供电公司审核。

八、企业综合评价得分


 

 

附件2

 

遂昌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  锋

副组长:季晓立

  员:叶樟土县人大财经工委          

张新华县府办

范建文县政协经济委       

叶松华县经济商务局

王修华(县发改局)                 

巫惠祥(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王朝辉(县财政局)

  敏(县统计局)

陈宝山(县税务局)

华建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陈海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捷(县科技局)

叶大利(县检察院)

杜维涛(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潘敏鹏(县应急管理局)

叶少磊(县市场监管局)

张永庆(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

林学兴(县人民银行)

  永(妙高街道)

叶宗林(云峰街道)

毛守飞(石练镇)

周伟军(县供电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商务局,叶松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行动方案的制定、计划安排、问题梳理、部门协调、信息报送、结果公布等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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