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1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红色乡村评价规范》。此规范将作为丽水市地方标准自2022年6月11日开始实施。
此评价规范由丽水市农业农村局、杭州简臻标准技术有限公司、莲都区农业农村局编制。评价指标体系由三级指标构成。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3项,三级指标30项。一级指标包含组织机制、红色资源、管理运营、争优创先。前三项为基础要求,第四项为提升要求。二级指标按组织机制、红色资源、管理运营进行分类,分别包含:组织建设、机制建设;红色元素发现、红色资源整理、红色文化研究、红色文化宣传、红色文物保护、红色精神传承;运营保障、乡村治理、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级指标为具体的要求。
该规范的实施,让“红色乡村”建设有了技术支撑,有助于促进丽水市红色乡村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可持续维护、规范化服务,更好地红绿融合,实现共同富裕。
丽水市发红色乡村评价规范 1
丽水市发红色乡村评价规范2
丽水市发红色乡村评价规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