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重点生态功能区污染物排放控制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0年9月23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了《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印发浙江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自 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负面清单》,遂昌县属于水源涵养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涉及国民经济 6 个门类 32 大类 65 中类 105 小类。其中,限制类涉及国民经济 6 个门类 30 大类 57 中类 97 小类,禁止类涉及国民经济 2 个门类 5 大类 7 中类 8 小类。
根据水源涵养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要求,于负面清单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制定颁布严于国家、省市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要求,为此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此方案,由此形成本项目。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一)总体定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提升水源涵养功能,着力强化生态环境支撑,着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加快建设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保障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努力实现生态兴县、生态强县。
(二)内容框架。《方案》包括总体要求、涉及产业概况、国家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管控内容、与现行有效标准的协调性、落实排放标准的保障措施。
三、文件依据
《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印发浙江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0〕316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
全县陆域总面积2539平方公里。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根据水源涵养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要求,于负面清单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制定颁布严于国家、省市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要求。根据遂昌县的产业状态和产业布局情况,结合省、市的相关要求,实施以下污染物控制要求。
(1)对遂昌县涉及不锈钢表面化学处理的企业,废水排放的总铬、六价铬、总镍等重金属执行《电镀污染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表2规定的相应限值。具体控制要求见表1-1。
表1-1 涉及不锈钢表面化学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L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间接排放限值 | 污染物排放监控 |
1 | 六价铬 | 0.2 |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的表2标准)(括号内是表3标准) |
2 | 总铬 | 1.0 | |
3 | 总镍 | 0.5 |
(2)对遂昌县妙高街道、云峰街道、遂昌工业园区、石练健康产业园范围内的新建企业均需纳管排放。纳管的水质BOD5、COD、SS、氨氮、总磷等指标应达到表1-2规定要求。不具备纳管条件的企业排放的COD、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执行《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2018)标准。具体控制要求见表1-3。
表1-2 纳管企业废水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L
项目 | COD | BOD5 | NH3-N | TP |
纳管水质 | ≤400 | ≤160 | ≤35 | ≤5 |
表1-3 直排企业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单位:mg/L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限值 |
1 | 化学需氧量(CODcr) | 40 |
2 | 氨氮 | 2(4) |
3 | 总氮 | 12(15) |
4 | 总磷 | 0.3 |
注1: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 |
(3)对天工之城核心区内产生的生活、生产废水,具备纳管条件的纳入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具备纳管条件但具备就地消纳条件的,经处理至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就地用于农地、林地和绿地消纳,不外排;不具备纳管和消纳条件的,主要污染因子需经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要求后外排。具体控制要求见表1-4。
表1-4 废水排放管控限值 单位:mg/L
污染物名称 | CODGr | BOD5 | NH3-N | TP |
Ⅳ类标准限值 | ≤30 | ≤6 | ≤1.5 | ≤0.3 |
(4)对北界镇、湖山乡、云峰街道、妙高街道等涉及跨县交接断面的企业,因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的需要,特别是枯水期,所涉及相关因子的企业,根据管理要求,按上一年度企业万元产值的污染因子排放强度顺序,分批次实施限产、停产等措施。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根据水源涵养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要求,于负面清单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制定颁布严于国家、省市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要求
(一)发布时间。方案应在 2021年5月前完成发布。
(二)发布内容。《方案》应包括总体要求、涉及产业概况、国家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管控内容、与现行有效标准的协调性、落实排放标准的保障措施。
(三)发布程序。《方案》由县生态环境分局报请县政府审议后,由县人民政府发布。
政策咨询通道:0578-8510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