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印发《遂昌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政策意见》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遂昌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政策意见
为强化数字赋能县域发展,加快推进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撬动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努力成为全省展示山区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实践的“重要窗口”,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
(一)支持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
1.装修费用补助。鼓励新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集聚区(基地、中心)。对一次性装修投入在50万元以上,且吸纳30家及以上电子商务企业(个体)实体入驻的新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集聚区(基地、中心),经认定,按其一次性装修费用的40%给予补助。使用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小于8000平方米的,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使用面积大于8000平方米,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2.招引入驻奖励。对认定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集聚区(基地、中心)每引进1家实体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个体),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5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且纳入限上零售业统计的,分别给予产业园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5万元、20万元。已享受专项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
(二)支持快递物流企业集聚发展。
对于入驻数字乡村物流中心并完成快递品牌数据端口接入的快递企业(注册并实体运营在遂昌),给予实际承担端口接入费用的企业按照每个快递品牌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于上述已入驻数字乡村物流中心的快递企业,当年遂昌本地发件量(以邮管局后台数据和企业本地系统数据结合验证为准)达到50万件、100万件、300万件、500万件、1000万件及以上的,分别给予补助15万元、30万元、95万元、160万元、350万元。
(三)支持三级物流体系建设。
对运营全县各乡镇(街道)、村100个以上农村电商(物流)服务站点,有效解决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的运营主体,所有服务站点运营良好的(运营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给予运营主体每年度30万元补助。
二、加大电子商务主体培育
(四)引导企业销售模式创新。
鼓励县内制造业企业开展电商业务,成立本地独立核算的贸易公司,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且纳入限上零售业统计的,按其网络零售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孵化初创型电商主体。
对新注册并实体运营在遂昌的初创型电商企业(个体),经认定当年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纳入限上零售业统计的,按其网络零售额的1.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六)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1.鼓励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跨境电商9710、9810业务备案申报工作,对纳入丽水市海关贸易统计并申报跨境电商9710、9810业务备案成功的企业,给予5000元补助。
2.鼓励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开展9710、9810出口业务,对纳入丽水市海关贸易统计且9710、9810跨境电商出口交易额首次达到100万美元、300万美元、500万美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
(七)助力企业市场开拓。
对参加国家、省、市各级商务部门组织的国(境)内展会的电子商务企业,其摊位费给予全额补助,但每家企业每次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对参加商务部门组织的国(境)外展会以及自行参加其他展会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摊位费的7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次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八)网红经济发展新动能。
支持本地短视频、网络直播达人号培育,粉丝数达到30万、50万、100万、500万及以上的,经认定为有效粉丝并对农产品、工业品、旅游进行直播、短视频销售的达人号,分别给予达人号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4万、10万元,有负面新闻的取消其奖励资格。
三、支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九)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
对主营农产品(含茶叶),当年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及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个体),分别给予奖励3万元、5万元、7万元;当年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纳入限上零售业统计的,按其网络零售额的1.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鼓励创先争优
(十)示范培育奖励。
1.对首次取得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商务领域同等级职业技能证书)的单位(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电子商务员(四级)奖励300元,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奖励500元,电子商务师(二级)奖励800元 ,高级电子商务师(一级)奖励1000元。
2.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党委、政府(部门)颁发的电子商务领域荣誉称号的单位(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单位(个人) | 荣誉类别/奖励标准(万元) |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
企业 | 20 | 10 | 5 |
集聚区运营主体 | 20 | 10 | 5 |
从业人员 | 3 | 2 | 1 |
备注:奖项分等级的,一等奖予以全额奖励,二等奖奖励70%,三等奖奖励50%,其他不予奖励。 |
五、附则
(一)扶持对象。在我县境内依法注册和税务登记,守法诚信经营,积极参与、配合、支持政府部门工作,主动纳入浙江省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系统,且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中店铺注册地和所在地均为遂昌县,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企业或个体)、电子商务运营主体(运营商、服务商、软件开发商等)和经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认定的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中心)或公共仓储中心等。
(二)本政策的操作办法由遂昌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及解释。
(三)政策中涉及的网络零售额以第三方企业(单位)审计的数据为参考。
(四)电子商务企业(个体)的同一个项目,每年度只能享受一次政策扶持,符合我县多项奖励、补贴扶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涉及梯度奖励的,按补差额不重复原则享受。
(五)对以虚假资料等骗取财政资金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本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有关电子商务奖励扶持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抄送: 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印发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澳门英皇娱乐_欧洲杯押注软件下载-任你博专家推荐:印发《遂昌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黑章).pdf